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苏辉:履职尽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苏辉:履职尽责,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
连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高度关注、持续热议中共二十大,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围绕中共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即日起,“统战新语”陆续刊发各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学习心声。
中共二十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奋斗的指南针、深化伟大自我革命新赶考的宣言书、加强大团结大联合新局面的动员令。
让我们感到最振奋的是,选举产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领航民族复兴伟业,谱写团结奋斗新篇,充分彰显出“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最深刻的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过去五年成就、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和“三件大事”历史性胜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最自信的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必将引领全国人民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台盟完全拥护中共二十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
特别是中共二十大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体视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明确坚定反“独”促统,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等重大方针政策。
作为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的参政党,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召开中共二十大决议后,台盟就谋划推进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教育引领全体盟员始终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一是紧扣迎接盛会召开,营造热烈浓厚氛围。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为引领,以建设台盟历史陈列馆为重点,献礼中共二十大。在中共二十大开幕日下午,台盟历史陈列馆开馆,表达台盟全体盟员坚定跟中国共产党同心奋进的牢固信念。我们将以盟史馆为载体,讲好台盟履职故事、两岸家国故事,彰显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二是紧扣学习领会精神,巩固共同思想基础。台盟围绕学习中共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三学”机制。通过组织全盟收看收听大会直播“同步学”,开展领导班子研讨和全盟座谈交流“跟进学”,撰写发表署名文章、开展“阅·思源”读书、举办讲座培训等“持续学”,学深悟透中共二十大精神。
三是紧扣贯彻促进履职,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台盟对标对表中共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师,以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助推祖国统一进程为题,深化政治交接,谋划履职尽责。特别是围绕台盟中央换届等重要工作,切实把中共二十大精神贯穿台盟工作始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苏辉(作者系台盟中央主席)
来源:统战新语微信公众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