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新春走基层)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中新网昆明1月31日电 题:云南“00后”铁路新警的春运初体验
作者 徐红 刘翔
清晨,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富宁站派出所的“00后”铁路民警程清林穿好警服、佩戴好警用装备,开始他一天的春运执勤工作。
富宁县作为云南省的“东大门”,是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而富宁火车站则是辐射周边地区100余万人口的交通枢纽。春运期间,该站旅客流明显增多。
这是程清林参加铁路公安工作以来的第一个春运,对刚到派出所一个月的他来说是一次挑战。在执勤的一天里,他没有一丝松懈,紧跟着“老铁警”张高义的脚步穿梭在火车站的候车区、售票厅、安检口等各个区域。
上午8点,送走第一趟开往昆明的始发列车,程清林来到安检口执勤,不时给在传送带上取行李的旅客搭把手。一边执勤,他一边向张高义请教,加深对危险品识别、普通报警处置、查缉查堵等工作的理解。
图为铁路民警程清林熟悉指挥室工作。 云南开远铁路公安处供图一波客流高峰过后,程清林又来到候车大厅,拿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材料走向人群。提醒旅客注意电信诈骗的同时,他也不断提示正在低头看手机或闭眼休息的旅客,小心看管好行李物品。春运以来,他已经帮助旅客找回遗失行李物品5件。
春运期间,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的情况增多。一位老年旅客不理解禁止携带爆竹进站的规定,和安检员辩驳起来。程清林见状连忙上前安抚老人,并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并说明禁止携带物品带来的安全隐患,最终获得了乘客的理解和配合。
指挥室是整个派出所工作的“中枢”和“大脑”,熟悉每一个系统与流程,学习接处警处理也是程清林的工作之一。“我在学校的专业是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之余,我也得精进专业学习,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才能干好公安工作。”他说。
晚上11点,冬夜的站前广场已鲜有人迹,程清林还没有结束工作,他跟随队伍在广场上巡查。今年是他第一次春节与家人分隔两地。“这次特别的春运执勤初体验,让我更加理解作为警察的担当与责任,用我们的坚守,守护万家团圆。”(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