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现柳公权晚年撰书墓志******
中新网西安1月12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12日从陕西省文物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考古人员在唐代严公贶墓出土一方由唐代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柳公权撰文并书写的墓志,该墓志是现存唯一经考古发掘、有明确出土地点的柳公权晚年撰书的墓志。
据介绍,凤林北路东延伸段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凤林北路与文苑南路交接处东部,居安路以西。为配合该项目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共清理发掘3座唐墓。本次发掘最重要的发现是在其中一座墓葬中出土的一方墓志,由柳公权撰文并书写。
该墓平面呈“刀把”形,南北向,墓室被盗,葬具及人骨不存,出土塔式罐盖、陶半身俑、陶狗、墓志。墓志长76.7厘米、宽77.1厘米、厚14.5厘米,四周线刻十二生肖,兽首人身,每面三个,墓志正面阴刻正书42行,满行45字,共1769字。
根据墓志内容,墓主为唐通议大夫守左散骑常侍严公贶,冯翊人。墓志中对严公贶生平及其家族世系有详细记述。严公贶高祖严丰、曾祖严知本、祖父严审纲,父亲为唐中期名臣严震,兄长为严公弼。严公贶的妻子为河东柳氏,是柳公权“从父女弟”即堂妹,先于严公贶四十七年而逝,有七子一女。严公贶于唐宣宗大中三年(公元849年)病逝,享年七十五岁,大中四年(公元850年)葬。严公贶逝世后,长子严脩穆请其舅柳公权为严公贶撰、书墓志铭,此时柳公权已71岁。
专家介绍,目前已知的柳公权所撰写墓志墓主有皇室成员、高官、宦官、僧人、亲属。
本次发现的严公贶墓志不仅补充了缺载的严公贶生卒年份、仕宦经历等信息,完善了冯翊严氏家族谱系及其与河东柳氏的姻亲关系,也为研究柳公权书法艺术提供重要实物资料。(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深圳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不守政治纪律,通过转移证据、变卖赃物、串供、安排配偶潜逃出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无偿借用企业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和旅游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意识,借职务之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向贷款企业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出现重大风险及巨额损失;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靠信贷吃信贷,以手中信贷审批权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自律不严与家风不正共生、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交织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直至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广东省深圳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周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