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深度观察)******
非法军事干预、抢掠资源、肆意制裁加剧人道主义灾难,各界人士普遍认为——
“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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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维护霸权、谋取私利,对叙利亚进行非法军事干预、抢掠资源、肆意制裁,严重损害当地民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造成深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叙利亚问题延宕十余年,当地人民至今仍在贫困和战乱中挣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频繁对叙利亚进行军事干预,导致大量平民伤亡和流离失所,造成难以估量的财产损失;美国对叙利亚实施单边制裁,导致叙利亚人民难以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经济发展和重建进程面临重重困难。时至今日,美军仍控制叙利亚石油、天然气等国家资源,霸占叙主要产油区,搜刮掠夺八成以上产油量,走私烧毁叙利亚粮食库存,严重侵犯叙利亚人民的基本人权。
叙利亚国内政治分析人士卡萨吉安指出:“美军‘赖着不走’,导致叙利亚国内危机越来越严重,他们的最终目标是控制叙利亚。”
“美国以反恐为借口来到我们的家园,事实上却在掠夺我们”
在叙利亚各地的加油站,等待加油的车辆排起长队,即使是最繁华的街区,一天也只能保证几小时的供电。与此同时,在叙利亚与伊拉克边境的公路上,原本属于叙利亚的石油却源源不断地被美军油罐车盗运至其在伊拉克的基地。
近日,叙利亚外交部致信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表示,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已给叙造成259亿美元的直接损失。信中还写道,美国通过其在叙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坦夫地区的持续军事存在,继续其“侵略行径”,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继续系统地掠夺石油、小麦等属于叙利亚人民的基本资源和国家财富。叙利亚外交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造成叙利亚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被盗损失达198亿美元。此外,油气、矿产领域减产给叙利亚造成的间接损失超过860亿美元。
最富裕的国家对最贫穷的国家进行掠夺的荒诞场景不断在上演。过去一年,美军频繁出动,公然掠夺叙利亚石油等资源。根据叙利亚石油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叙石油日产量约8.03万桶,其中6.6万桶被驻叙美军掠夺,占叙日产油量的83%。据俄罗斯对外机构统计,美国在叙东北部每月盗采的石油中有约1/3通过黑中介,以每桶35—40美元的价格卖到伊拉克北部库尔德自治区。美军每月可从中获取3500万—4000万美元的非法收入。从2011年到2022年年中,美军在叙非法驻扎以及受其支持的武装进行的盗采、非法贸易行为,已给叙造成1071亿美元的损失。
除了石油,美军连小麦这样与叙利亚民生息息相关的“口粮”也不放过。2022年6月,美军甚至出动40辆卡车直接掠夺叙小麦。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叙利亚境内有超过1200万人处于“粮食无法保障”状态,九成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2/3的叙利亚人需要依靠人道主义援助维持生计。叙利亚曾是粮食出口国,如今民众却“挣扎在饥饿线上”,美国难辞其咎。“美国以反恐为借口来到我们的家园,事实上却在掠夺我们的小麦、石油,还对我们施加经济制裁,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叙利亚哈塞克省居民阿里说。
“空袭造成的平民流离失所和伤亡是美国在叙利亚侵犯人权的罪证”
除了直接掠夺叙利亚资源,美国对叙利亚发起的军事打击和非法单边制裁,让叙利亚民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生活雪上加霜。
联合国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3月至2021年3月,美国的军事介入已造成超过35万叙利亚人死亡,其中包括26727名妇女、27126名儿童。此外,还有超过1200万叙利亚人流离失所,1400万平民急需人道主义援助。
美军频繁空袭导致叙利亚大量无辜平民死亡。仅2016年至2019年间,叙利亚有33584名平民在战争和冲突中丧生,其中3833人直接死于以美国为首的联军的轰炸。美国《纽约时报》在报道中表示,美军对叙利亚等国的空袭造成严重后果。例如,2017年,美军对叙利亚城市拉卡发动所谓“最精准的空袭”,但美国智库兰德公司认为,该军事行动共造成38起平民伤亡事件,178名平民丧生。叙政治分析人士乌萨马·达努拉谴责说:“空袭造成的平民流离失所和伤亡是美国在叙利亚侵犯人权的罪证,但美国仅仅将这称为‘附带损失’。”
除了军事行动造成的直接伤害,美国还对叙利亚实施经济制裁、封锁禁运。自2011年9月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陆续对叙利亚实施制裁,包括禁止进口叙利亚原油和石油产品,以及对叙利亚石油出口相关融资和保险进行制裁。英籍叙利亚裔独立记者理查德·梅德赫斯特认为,美国对叙利亚的制裁无异于中世纪的“围城战”——军队包围城市、切断粮食供应,导致大量平民因饥饿和营养不良而绝望地死去。
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显示,过去两年,美国的肆意制裁引发了叙利亚前所未有的经济衰退,加剧了人道主义危机。2021年,叙利亚货币贬值近80%;2022年,叙利亚遭遇恶性通货膨胀,基本商品价格飙升,通胀率一度接近140%,贫困率达到前所未有的90%。
“美国并非真正关心人权,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一份声明中强调:“叙利亚遭受的破坏如此广泛和致命,在现代历史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与之相提并论。”
叙利亚政治问题专家艾哈迈德·阿什卡尔表示,自叙利亚危机发生以来,美国一心图谋颠覆叙政府,默许甚至支持各方力量介入叙利亚局势,对极端势力滋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4年后,美国又以“反恐”为名频频对叙发动空袭,这些军事行动事实上让叙局势更趋复杂,政治解决方案更难达成。
欧洲议会议员米克·华莱士发出质问:“美国窃取叙利亚石油完全违反了国际法,而非法制裁是为了让叙利亚人挨饿,进而推动政权更迭。欧盟一向鼓吹人权,却支持对一个国家的破坏行为,这说明了什么?”面对美国侵犯叙利亚民众基本人权的行径,西方主流媒体却无一例外地选择沉默。梅德赫斯特认为,一谈到人权问题,美西方一贯的双重标准就暴露无遗,“叙利亚人民每周都在遭受轰炸,美西方却对此熟视无睹”。
“美国赤裸裸干涉叙利亚内政的行径,使叙利亚陷入长期战乱冲突,加剧了叙人民的苦难,同时也让中东地区更加混乱不安。从巴勒斯坦、伊拉克、阿富汗到叙利亚、黎巴嫩,美国在中东地区犯下的人权罪行数不胜数。”叙利亚学者胡萨姆·舒艾卜表示:“美国并非真正关心人权,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本报记者 宋亦然)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